一、机构
新中国成立前,建筑队伍是零散、没有组织的,是由泥木工自行凑合而成的自由组织,一般以师带徒,父子相传为业,有的甚至几代相传。坛丘的各类建筑工,主要有农村的泥、木工匠操作施工。市镇、农村私人建房由作头师傅(工头)负责,分承包和点工两种形式。
新中国成立初,坛丘的建筑业仍由泥、木工匠自由组织建房。1973年,公社设立农兼工管理站,对分散在农村的五匠和其他手工业者实行统一管理,并发放“农兼工工作证”。这些建筑工经技术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可领取建房技术合格证,有建房技术合格证者方可承包建筑,无建房技术合格证、无安全技术装备、无标准图纸的无权承包建筑。1975年,坛丘公社组建建筑社,将五匠组织起来并进行管理。1976年9月3日,坛丘建筑站成立。1982年,坛丘建筑站成立安装工程联合公司206工程队。
1984年10月,坛丘乡建筑公司成立。1996年11月,坛丘建筑公司开办华洋酒家。是年,坛丘建筑公司获吴江市文明单位。1999年5月,坛丘建筑公司开始对固定资产进行变卖、转让、清理;12月底,公司转制给私人。
二、工作
新中国成立初,建筑队伍的工作主要是砌墙、建房、砌灶、清扫瓦面、修补房屋。建筑材料一般为石灰、黄沙、泥土、木桁条、木头柱、木椽子。建造的房屋均为砖木结构的平房。泥工中大多数会砌墙、砌灶,修补、清扫;木工除会建房外,还会制作家具、修理农船、农具等技术。建筑队伍的使用工具也十分简单,泥工只有泥刀、刷板;木工仅有锯子、斧子、刨子等。
1970年,南塘、坛丘两个大队开办木工厂,成立木工组,培训壮大木工队伍。1976年建筑站成立后开始按图纸施工(包括基础图、平面图、立面图、剖面图、楼层图、楼梯图、屋顶设施图、砼钢结构图等)。
1984年建筑公司成立后,设10多个工程队。1988年,坛丘全乡有泥工225人,其中持有四级以上证书的占25%;有木工320人,持有四级以上证书的占35%。
1991年,建筑业实行基建合同制,建立建筑、设计、施工责任制。1992年后,逐步改单包(包工)为双包(包工包料)的承包制,以后逐步推行招标、投标等竞争机制。1995年,坛丘建筑公司拥有建筑工人300多人,备有塔吊、井字架、拌和机等设备。至1999年,坛丘建筑公司固定资产净值48.25万元。在承建工程中获省、市优质工程奖的12次,其中有坛丘供销社百货大楼、商贸大楼、坛丘小学、中学教育楼、盛泽新生、华生厂工程、上海钢铁五厂等工程。